⒈ 謂因親屬而徇私的嫌疑。
引《宋史·謝泌傳》:“轉金部員外郎,充鹽鐵副使。頃之, 魏羽 為使,即 泌 之外舅,以親嫌,改度支副使?!?br />宋 蘇軾 《次韻王定國謝韓子華過飲》:“親嫌妨鶚薦,相對發微泚?!?br />宋 洪邁 《容齋四筆·告命失故事》:“爾頃冒憲典,遷之 尋陽,復以親嫌,於法當避?!?/span>